01
專利號:ZL200880111892.5
發(fā)明名稱:β-阻斷劑在制備用于治療血管瘤藥物中的用途
專利權人:波爾多大學
請求人:亞寶藥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
本案是藥品新用途發(fā)明的典型案例,對于“老藥新用”類發(fā)明的創(chuàng)造性評判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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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專利號:ZL201210253614.1
發(fā)明名稱:使用DC電源的分布式功率收集系統(tǒng)
專利權人:太陽能安吉科技有限公司
請求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宣告無效
該專利涉及光伏領域,決定強調,對技術術語的理解應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以專利的公開內容和本領域通常含義為基礎,避免對技術術語的過度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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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專利號:ZL201520396790.X
發(fā)明名稱:板材上下料裝置及手機玻璃加工中心
專利權人:蘇州恒遠精密數(shù)控設備有限公司
請求人:深圳市創(chuàng)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維持有效
本案審理突出了在進行創(chuàng)造性評價時,應當從現(xiàn)有技術“整體”考察是否存在技術啟示,不能將現(xiàn)有技術進行簡單的拼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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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專利號:ZL201820385939.8
發(fā)明名稱:一種驅動液態(tài)鏡頭的音圈馬達及其鏡頭組
專利權人:愛佩儀(東莞)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請求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
該專利涉及液態(tài)鏡頭,決定認為,新穎性審查應當注重技術方案的整體性,準確把握技術方案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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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專利號:ZL01819676.4
發(fā)明名稱:無線通信系統(tǒng)
專利權人:夏普株式會社
請求人: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宣告無效
本案詮釋了專利無效程序中對權利要求修改審查標準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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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專利號:ZL201830455426.5
發(fā)明名稱:用于移動通信設備的圖形用戶界面
專利權人: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
請求人:上海觸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萌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部分無效
本案審理涉及對圖形用戶界面保護范圍的確定,決定強調,對其界面視圖和交互方式的確定,需結合圖片和簡要說明作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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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專利號:ZL02123000.5
發(fā)明名稱:丁苯酞環(huán)糊精或環(huán)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
專利權人:石藥集團中奇制藥技術(石家莊)有限公司、石藥集團恩必普藥業(yè)有限公司
請求人:張藝穎
審查結論:維持有效
本案對已知化合物的改進型發(fā)明如何評價其創(chuàng)造性具有借鑒意義,決定強調,挖掘實驗數(shù)據(jù)背后反映的技術信息,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恰當認定實驗數(shù)據(jù)所體現(xiàn)的技術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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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專利號:ZL201580000024.X
發(fā)明名稱:一種移動電源的租借方法、系統(tǒng)及租借終端
專利權人:深圳來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請求人:深圳街電科技有限公司;摯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維持有效
本案是新領域新業(yè)態(tài)專利審查的典型案例,決定強調,在評價商業(yè)方法類發(fā)明是否具備創(chuàng)造性時,需考慮技術特征與非技術特征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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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專利號:ZL201610534695.0
發(fā)明名稱:平針針織機
專利權人:H.斯托爾股份兩合公司
請求人:株式會社島精機制作所
審查結論:維持有效
本案對如何準確理解特定技術術語的含義提供了審查思路,明確了涉案專利的“內部證據(jù)”在準確理解技術術語時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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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專利號:ZL00818966.8
發(fā)明名稱: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領域中的應用
專利權人:拜耳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
請求人:南京正大天晴制藥有限公司
審查結論:在修改的基礎上維持有效
本案對評判化合物的創(chuàng)造性具有示范作用,決定強調,應當在考察構效關系的基礎上判斷現(xiàn)有技術是否給出結構改造的技術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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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