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陽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的第三人格力電器與原告奧勝公司的專利無效行政訴訟案二審勝利結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2020)最高法知行終147號),駁回奧勝公司的上訴,維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
此案最初的起因是,奧勝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申請,請求宣告格力電器擁有的專利號為201520297414.5號、名稱為“空調器”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審理,作出第 33857 號審查決定,維持了該專利專利權有效。
奧勝公司不服這一結果,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審理,駁回了奧勝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第 33857 號審查決定。
奧勝公司仍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結果,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終被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了上訴請求。這也正是文章一開始提到的案件。
至此,從無效宣告開始,歷經一審,再到最后的終審,三聚陽光自始至終都保護了格力電器的“空調器”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有效。而在本系列案之前,三聚陽光已成功代理了格力電器的多起專利無效宣告案件和專利行政訴訟案件,其中部分涉案專利涉及侵權訴訟標的額達上億元,獲得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三聚陽光知識產權集團擁有30余位專職知識產權律師和專利訴訟代理人,訴訟類案件勝訴率超90%,已累計處理2000余件專利無效宣告、侵權訴訟、行政訴訟侵權等各類訴訟案件,其中包括石藥集團應訴張喜田專利侵權案、格力電器與奧克斯專利無效案、摩拜單車專利無效案、港珠澳大橋專利無效案等眾多具有社會影響的案件。三聚陽光針對每一專利糾紛訴訟案件均會成立包含法律專家、技術專家、資深專利代理師、資深律師在內的專家組,對案件進行全方位的分析處理,這也是三聚陽光訴訟和無效團隊一以貫之的專業(yè)服務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