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陽光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與北京易聚律師事務所聯(lián)合代理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件鋰電池專利無效宣告結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出第 567986 號無效審查決定,宣告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 201420030319.4 號“鋰離子電池”實用新型專利權全部無效。
此前寧德新能源以珠海冠宇侵害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為由,將珠海冠宇起訴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并提出了 1.05 億元的索賠,但在不久前向法院提出了撤訴。((2023)閩民初4號民事裁定)
5月22日,珠海冠宇在寧德新能源撤訴后發(fā)布公告,詳細介紹了關于這一專利的訴訟情況。
公告顯示,2023年6月,寧德新能源等公司(單稱或合稱“ATL”)稱珠海冠宇生產(chǎn)和銷售的相關產(chǎn)品侵害了其 201420030319.4 號專利的專利權,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據(jù)此請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銷售、出口涉訴專利相關的電芯產(chǎn)品,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 1.05 億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 100 萬元,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等。
圍繞該專利的起訴隨著 ATL 的撤訴結案,珠海冠宇與 ATL 之間的專利爭議案件中已有 9 個ATL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宣告或法院判決無效,已有 8 個案件被ATL主動撤訴(其中有 5 個 ATL 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宣告全部無效)。